【觀點】130萬噸核廢水背后,我們更要關注危機管理
發布日期: 2021-04-13??來源: szzxyx.com
日本政府將于當地時間13日也舉行內閣會議,正式決定將核廢水排放入海。此前日本福島縣各地民眾舉行集會,反對政府將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廢水排入大海。
不顧國際社會和本國居民的強烈反對,日本批準排放核廢水,再次被釘上恥辱柱。
日本此次排放核廢水在世界范圍內引起了軒然大波,不僅僅是因為這關系到了全世界范圍內人民的生命安全,更是因為日本處理此次事件的用心。
核電站的運營方是日本東京電力,也是存儲核廢水的管理者,他們在接受采訪中表示,核廢水的處理主要有5種方式,除了排入大海之外,還有蒸汽釋放、氫氣釋放、地下掩埋、巖石圈注射等4種手段,但考慮到法規、技術及時間等因素之后,排入大海、蒸汽釋放兩種方式是可行的。
東電表示,在這兩種處理方式中,排入大海的選擇在時間上、成本上最劃算,前者只需要91個月時間、花費34億日元即可,后者則需要120個月、2431億日元的成本,遠高于排入大海的方式。
從日本公布的數據看,長期以來日本做的僅僅是冷卻水降溫這個措施而已,明顯看出來日本是在拖延,迄今東電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已經有存儲了130萬噸核廢水,在無處容納核廢水之后,日本政府是不顧國際社會強烈反對,要堅持向太平洋排放核廢水。根據計劃將在兩年后實施,也就是在東電福島第一核電站的空間不足以容納更多的容器的階段,日本就把目光瞄準了太平洋。
日本政府表示,會將核廢水中的氚的濃度稀釋到國家標準的四十分之一,然后進行排放,實際上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廢水不僅僅含有氚,而且還有其余的核元素的存在,包括鍶和銫等,氚相對來說是難以清除的,因此是目前核廢水中主要的有害物質。日本此前就曾經將1.15萬噸污水排入大海,也是讓許多人懷疑日本長期在進行偷偷的排放,如今日本是“正大光明”的宣布進行大規模的排放。
在處理福島第一核電站的過程中,日本已經不愿意投入過多的精力和資金,向大海排放核廢水是最為經濟的一個方式,不過對于世界海洋環境造成的影響卻是難以估量的。日本的決定是要讓全人類為日本的福島核電站事故負責,日本是再次走到了人類的對立面。
在上述信息中我們不難發現,日本東電公司以及日本政府對整個事件的危機處理可謂是糟糕至極,既沒有做好危機預防,也沒有進行危機確認,在最后的核廢水處理中也是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完全忽視了他國利益,可謂是一損俱損。
那么,企業該如何做到危機防控與危機處理呢?
一、做好危機預防。
雖然日本核事故是由于地震所引起的,屬于不可抗力,但是日本東電公司在建站初期就應該考慮到這一情況,通過其他途徑來降低危機帶來的影響。具體做法是:
1、樹立危機意識,首先要加強員工的危機意識教育,提高員工對潛在危機的警惕性。其次是加強應對危機的培訓和演練,提高員工應對危機的能力;
2、建立預警系統,要加強日常對各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日常的檢查工作系統,把可能發生的危機消滅在萌芽狀態;
3、組建危機管理機構,應對危機必須要有統一的指揮,組建危機管理機構可以在應對危機時不至于出現手忙腳亂的情況。
二、處理危機。
此次事件引發全世界人民的不滿在于其處理危機的態度上,從核事故初期我們就能看出,日本一開始就選用了最為廉價的方式,并沒有在第一時間做出最優選擇,違背了一個企業危機處理原則。那企業在處理危機時要堅持哪些原則呢?
1、承擔責任原則,危機發生時,企業必須第一時間要承擔起責任。
2、真誠原則,在危機發生時,企業必須真誠的態度面對公眾;
3、速度第一原則,應對危機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及時公開信息,及時做出處理;
4、以人為本原則,處理危機時必須以人的生命為第一要務;
5、全局配合系統運轉原則,應對危機不是個別人的事,而是從全局出發,整個管理系統共同運轉協同一致地進行;
6、權威證實原則,對危機的結果調查必須要有權威機構的證實,有權威機構的證實才具有公信力。
常言說,禍福相依。日本此次核事故如果處理的很好,將會是日本核事業在他國蓬勃發展的重要一步,但是日本東電公司以及日本政府的錯誤做法卻將整個事件推向了另一個極端。
直線咨詢管理的營銷顧問認為,日本排放核廢水不僅關系到了國家與個人,也給眾多企業上了危機處理的一課,給公司危機管理敲響了一記警鐘。